比起红薯,这土豆长得要更加不起眼。
红薯好歹还有几分敦实憨厚的感觉,表皮红润,个头也大。可这土豆,灰扑扑的,表皮坑坑洼洼,还长着几个小小的芽眼,怎么看都像是刚从土里刨出来的泥疙瘩。
“夫君,这东西……当真是你说的土豆?”上官婉儿有些不敢相信地问道。
“不错。”
“切莫以貌取物,这东西吃起来你就知道有多香了。”
高阳捧着那枚土豆,翻来覆去地看,“芽眼完整,表皮无损,个头虽然小了些,但做种薯足够了……二十个,够了,够了……”
高阳那模样,比见了绝世美人还痴迷。
安德森跪在地上,见高阳这副模样,心中顿时大喜过望。
他知道,自己赌对了!
安德森膝行几步,凑到高阳跟前,声音里满是谄媚与邀功,“我最最最尊贵的高相大人,您卑微的仆人安德森,为了您的一句话,那可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,九死一生啊!”
“小人按照您说的方向,一路往西航行,结果刚出海不到七天,就遇上了一伙穷凶极恶的海盗!”
“那海盗船黑旗猎猎,刀光闪闪,比我们的船大了整整一倍,小人当时心想,完了,这下怕是见不到高相大人了!可小人又转念一想,高相交代的任务还没完成,小人又怎么能死?”
“于是小人抄起弯刀,带着水手们跟海盗拼了,那一战,杀得天昏地暗!小人亲手砍翻了三十几个海盗,浑身浴血,这才杀出一条血路!”
陈胜和吴广站在一旁,嘴角抽搐。
一人砍翻三十几个海盗?
浑身浴血?
高阳没有出声打断,安德森也越说越来劲。
“小人带着手下在海上漂泊了好几个月,一直苦苦寻找,苦苦坚持着。”
“终于,皇天不负有心人!小人在西边的一处海岸登陆,那里有一个土人部落,小人本来想去换点蔬菜和淡水,继续航行,结果万万没想到,那土人部落里竟然就有这个东西!”
“那些当地土人管它叫长寿果,说是从更西边的商队手中换来的,小人一看,这东西虽然长得丑,但跟高相大人您描述的一模一样啊!”